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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寺斷案日常 大理寺斷案日常 第8節

作者有話要說:

沒錯,就是我,顧·鋼鐵直·璟上線了!

第10章

“第二個疑點,是關於鄒氏買砒/霜的這幾份證人證言。”姚徵蘭從卷宗裡把那幾份按了拇指印的證詞拿出來,一張張地放到顧璟面前,一邊放一邊介紹:

“這是當地藥鋪掌櫃的證詞,證明六月初二鄒氏去他的藥鋪購買了砒/霜。這是鄒氏丈夫丫鬟的證詞,說她親眼看到夫人將一個裝有白色粉末的紙包藏藏掖掖。這是張府廚娘的證詞,證明張府連廚房都未曾鬧過鼠患,更別說別處。這是張府打掃庭院的粗使老僕的證詞,證明他從未在府中看到一隻被藥死的老鼠。

“後面還有幾份,林林總總歸納起來就說明了一件事,那就是鄒氏去藥鋪購買了砒/霜,但這個砒/霜卻未被用來毒殺鼠蟲,過後也未從她房裡找到這未曾用來毒殺鼠蟲的砒/霜,用以佐證,她將這砒/霜下在了她的妯娌孝敬她婆婆的綠豆糕裡。”

顧璟看著桌上厚厚一沓證詞,問:“這有什麼問題?”

姚徵蘭不答反問:“顧大人不覺著,就為了證明這一件事,這麼一沓證詞,委實太多了些?”

顧璟疑慮蹙眉。

姚徵蘭道:“其實要證明一個人有罪,就跟我們要說服別人贊同我們的觀點道理是一樣的。假如別人贊同你的觀點,那麼你還需要口若懸河滔滔不絕地去說服他嗎?只有當別人不贊同你的觀點時,你才需要各方蒐羅長篇大論地來證明你自己的觀點是對的。”

“你的意思是,這麼多的證人證言,恰恰說明了,這個鄒氏並不承認自己有購買砒/霜之舉?”顧璟問。

姚徵蘭點頭,道:“如果鄒氏承認,那麼只需要一個藥鋪掌櫃的證詞與之對證,此事便可敲定了,又何須那麼多張家下人來囉唣?再一個,從這卷宗上來看,這張家雖非達官顯貴,卻也是富甲一方。鄒氏身為這家的少夫人,平常有可能會自己去藥鋪買藥嗎?那必然是支使手下的丫鬟去。

“如果說是鄒氏心懷不軌所以才沒有支使丫鬟去購買砒/霜,而是自己去買的,那麼,她的名字又怎會出現在藥鋪的砒/霜出售賬冊上?是她自己告訴藥鋪夥計的,還是夥計自己將她認出來的?

“購買砒/霜毒殺婆母,她連自己的丫鬟都要瞞著,若說她會主動告訴藥鋪的夥計自己是誰,豈不是不合常理?若說是夥計自行將她認出,那這藥鋪夥計是在何等機緣巧合之下見過這位富家少奶奶?可有旁人可以佐證?可有讓這夥計與鄒氏當面對質?這些卷宗中統統沒有寫明。”

顧璟沉思,似乎在考慮她的話是否合理。

姚徵蘭見狀,補充道:“我三舅舅曾經斷過一個案子,那兇犯蓄謀殺人,還想一箭雙鵰。去鄰縣刀鋪買刀時故意報了他對頭的姓名,殺完人之後還半夜翻牆將行兇之刀丟進他對頭的院中,然後寫信去官府匿名舉報,讓官差們來了個罪證確鑿。

“若非我三舅舅見嫌犯死活不承認買刀殺人,特意派人去鄰縣叫來刀鋪夥計與他當堂對質,結果夥計說當日買刀的並非此人,恐怕便要鑄成一樁冤假錯案了。這個毒殺婆母案,在我看來,與那個案子,頗有相似之處。”

顧璟沉默一瞬,問:“那第三個疑點呢?”

姚徵蘭道:“第三個疑點,便是鄒氏下毒的過程。案卷中說,那碟子綠豆糕是鄒氏的妯娌在六月十五這日上午端來孝敬婆婆耿氏的,耿氏當著自己這個孝順媳婦的面吃了一塊,並未出事。中午鄒氏來耿氏房裡伺候她用飯,隨後回到自己院中。下午耿氏出嫁的女兒回來,吃了耿氏房裡的綠豆糕,毒發身亡。因在綠豆糕送來之後,唯有鄒氏進過耿氏的房間,而綠豆糕便從無毒變成有毒,所以耿氏才指是鄒氏給她下毒。

“那麼疑點便來了。鄒氏來耿氏房裡是來伺候耿氏用飯的,綠豆糕這種點心顯然不會放到午飯桌上去,鄒氏是在何時因為何事觸碰到這碟子綠豆糕的?可有人看見?再者,砒/霜是粉末狀的,鄒氏是如何將砒/霜下入已是成品的綠豆糕中?是直接散在上面,還是將其融入水中,再將水注入糕中?若是直接灑在上面,可曾在餘下的糕點上發現砒/霜粉末?若是溶於水注入其中,可曾查獲鄒氏用來注水的工具?

“且不論是直接撒藥還是注水,要想不被人發覺,都需要一定的作案時間。在鄒氏到來之後,耿氏房裡離過人麼?耿氏會讓鄒氏這樣一個五年無出不受寵的媳婦單獨呆在自己房裡自由行動,從而讓她有充分的作案時間麼?作案條件和作案過程對於判斷一個人是否是有罪至關重要,偏偏案卷中對這兩點含糊其辭,單憑鄒氏去過耿氏房裡這一點就斷定是鄒氏下毒,罪名根本不能成立。”

顧璟聽得暗暗點頭,想起大理丞們的複審簽名,心中又是一陣氣悶。

六名大理丞,在這件案子上的分析判斷能力,還不如一個初出茅廬的女子,實是可悲可笑。

“那最後一個疑點呢?”顧璟好奇她還能說出什麼來。

姚徵蘭合上卷宗,看著顧璟道:“最後一個疑點,便是這厚厚一沓證人證詞中,獨獨缺了鄒氏丈夫的那份證言。試想,自己的妻子試圖毒殺自己的母親,結果反而誤殺了自己的妹妹,作為丈夫,兒子與哥哥,鄒氏的丈夫可能在整個案件的審理過程中一言不發嗎?信或不信,他總得有個態度吧。案卷中沒有他的證詞,在我看來只有一種可能。”

“他的證詞,對縣官斷定鄒氏有罪不利。所以縣官將他的證詞摒棄不用了。”顧璟接話道。

“正是。”姚徵蘭道,“這個案子從六月十五案發,到九月二十才最終結案,足足三個月又五天的時間。鄒氏認罪口供上這個鮮紅的押,只怕是畫得不易啊。”

顧璟看她一臉感慨的模樣,伸手將她手中案卷拿回,放回原處。

姚徵蘭回過神來,偷覷顧璟表情,希冀又忐忑地問道:“顧大人,我這算是過關了嗎?可以留下嗎?”

顧璟剛啟唇,耳邊忽傳來敲門聲,他的出口之語便成了:“進來。”

姚徵蘭:“……”

一名年約三十、身著與姚徵蘭一般無二官服的男人笑得見眉不見眼推門進來,疾步來到顧璟的書案前,向他拱手行禮。

“丁評事,何事?”顧璟問。

丁奉公張了張嘴,忽又將目光投向一旁的姚徵蘭,遲疑道:“這位,莫非就新上任的姚評事?”

姚徵蘭向他行了個平級禮,招呼道:“丁評事,幸會。”

丁奉公忙還了禮,說了幾句客套寒暄的話,心中卻嘀咕:說是年少有為,可這第一天上任便巴上了顧璟,可見這年紀輕輕得中進士,恐怕憑的也不全是真才實學。

“丁評事有何事,直說吧。”顧璟見丁奉公和姚徵蘭客套來客套去就是不說正事,開口催促。

丁奉公這才道:“下頭來報,說是菜市橋那邊出了人命案子,下官就想來請示一下,顧大人您是親自過去,還是下官跑一趟?”

顧璟道:“既是人命案子,我自然要親自過去。”他起身,一轉臉看到姚徵蘭還在一旁眼巴巴地望著他。

略一遲疑,他問丁奉公:“既然是人命案子,屍首何在?”

丁奉公道:“眼下時辰尚早,下官過來途中去找過仵作,仵作還未到寺。未經仵作現場檢驗,那屍首必然還在原地。”

顧璟向姚徵蘭掃去一眼,道:“姚評事,一起走一趟吧。”

姚徵蘭:“……是。”原來不僅要紙上談兵,還得事必躬親。去就去,不就是兇案現場嗎?不就是死人嗎?她現在代表的是她哥哥,她哥哥才不會怕這些事呢。她、她自然也是不怕的!

當下她便與那丁評事一道,跟在顧璟後頭去了菜市橋的兇案現場。

案發的米行,是一間臨街的二層小樓,一樓作為店鋪之用,二樓則是米行掌櫃夫婦的起居之所。大理寺的差役已經把米行的大門口封了起來,外頭圍著一圈指指點點看熱鬧的老百姓。

米行的掌櫃康顯身穿中衣仰面倒在二樓臥室的門內,腹部一處刀傷,身下一灘血泊。康顯之妻範氏則不知所蹤。

最先發現康顯的是米行的夥計陳小武,此刻,他正抖抖索索地站在二樓臥室的房門外,對顧璟講述他發現屍體的經過。

“以往掌櫃和夫人都起得挺早的,等到草民過來時,他們夫婦早就將門開啟,在灶間用早飯了。可今日草民來時,見大門依然緊閉,心覺奇怪,就上手敲了敲。誰知這一敲,門竟然開了。草民入了鋪中,喚了幾聲沒人應,這是從來不曾發生過的事。草民心覺不安,就大著膽子上到這二樓來,誰知就看到掌櫃的他、他死在這裡……”